楼主: wzwswsw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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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学科前沿] hhj-1的自相矛盾:废品也有价值却要实现“耗费必须要补偿”的等价交换 [推广有奖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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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hj-1认为:“没有任何用处的废品只要凝结着代价耗费,就有价值,只是它不能通过它的物自身来实现这种价值,因此就发生了一种寄生现象,即废品的成本通过寄生于能够交换的好物的价格上,使这个价格更高而实现这种废品的价值。比如,坏苹果自己是不能出卖的,但坏苹果所凝结的成本,要通过好苹果的更高价格而得到补偿。”(《没有任何用处的废品只要凝结着代价耗费,就有价值》,主贴)

由此,我们假设苹果生产商某甲在的生产中既生产出了好苹果,也生产出了“没有任何用处的”坏苹果,两者的耗费从而形成的价值分别为M和N。于是,坏苹果的耗费就寄生在了好苹果上面,他就会以M+N的价格出售好苹果,或用好苹果来交换价值为M+N的产品。这样,就实现了hhj-1所说的“等价交换”:“等价交换就是耗费必须要补偿,如果一个商品不能补偿它的成本,那么就会扯上另外一个商品来补偿,从而实现真正的等价交换。”(《如果烂苹果也有价值……》,128楼)

但是,既然是等价交换,既然“等价交换就是耗费必须要补偿”,那么交换双方所得物的价值就必须相等;并且,与甲进行交换的另一方(假设为乙,与之交换的物为A)的耗费也必须通过这一交换得到补偿。但这一交换的实际情况却是,乙得到的只是本身价值为N的好苹果,从而也就只能补偿自己交换出去的A的全部耗费中的M部分,剩余的N是完全没有得到补偿的。也就是说,甲实际得到的价值是M + N,而乙实际得到的价值却只是M;从而,甲通过交换得到补偿的耗费是M+N,而乙通过交换得到补偿的耗费却只是M。可见,因为坏苹果自己有价值,却把耗费寄生在了好苹果上面来交换,这样的交换实际上根本就不是“耗费必须要补偿”的等价交换。

为了改变这种状况,我们再假设,甲把好苹果与坏苹果合在一起与乙相交换。但是,正常人都知道,只有好苹果才能补偿耗费,“没有任何用处的”坏苹果根本不能补偿任何耗费。因此,乙如果用价值M+N的产品A与甲的好苹果+坏苹果进行交换,结果却是甲在坏苹果上的耗费N得到了补偿,而乙在耗费在A产品上的N部分仍然是没有得到补偿的,因而依然不是“耗费必须要补偿”的等价交换。所以,乙根本就不会用自己的产品去交换甲的坏苹果。

由此可见,不管我们如何颠来倒去,只要废品的耗费形成了废品的价值,那么hhj-1想要通过交换补偿他在废品上的耗费,就不可能实现他的“耗费必须要补偿”的等价交换;如果想要实现他的“耗费必须要补偿”的等价交换,他在废品上的耗费就不可能通过交换等到补偿。在这个问题上,hhj-1就是用他自己的矛戳了他自己的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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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自相矛盾 等价交换 有价值 实际情况 交换价值

沙发
wzwswswz 发表于 2024-4-28 10:08:42 |只看作者 |坛友微信交流群
在现实生活中,因为废品的产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,因此,在讨论商品的价值时废品上的耗费就是绕不过去的话题。

假设在社会正常的情况下,M+N的耗费将会生产出m件合格品和n件废品(假设m:n=M:N),那么社会正常的废品率就是n/(m+n),反过来说,产品的合格率就是m/(m+n)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只耗费M,那么得到的合格品就只有m*(m/(m+n))件,而不是m件。如果要想得到m件合格品,那么必须的耗费就不是M,而是M+N,即m件合格品的社会必要耗费不是M,而是M+N。这样,每件合格品的社会必要耗费就是(M+N)/m,而不是M/m,每件合格品的价值进而其价格也就取决于(M+N)/m,而不是M/m。
在这种情况下,合格品只要按照它的社会必要耗费(M+N)/m来出售,就可以实现社会必要耗费M+N的全部补偿。而废品是没有使用价值的,因而根本就不存在社会的必要耗费,从而也就是没有价值的。

我们再假设,在上述背景下,某企业的废品率超过了社会正常的废品率,例如M+2N的耗费生产出了m件合格品和2n件废品,那么每件合格品的(社会)价值依然取决于(M+N)/m,而不是取决于M/m。如果合格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为(M+N)/m,那么该企业的合格品的价格也只能是(M+N)/m,而绝不可能是(M+2N)/m。
这就是说,超过社会正常废品率的废品上的耗费,根本就不是社会的必要耗费,根本就不能形成任何价值,因而也绝不可能加到合格品的价格中去实现耗费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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